我公司是一家小型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时不打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以后还可以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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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
可以的。
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02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公司简介:
苏州坤信税务服务有限公司,由李勇等多位来自国内上市公司、大型民型企业集团的财务专业人士创建,自2011年成立以来,持续专注于合规节税落地实操和苏州大市范围财税人脉积累。
核心产品:
常年财税顾问、纳税风险评估、税局自查&稽查应对、财税合规全案咨询、股权顶层设计、交易结构设计、税收优惠政策申报、历史乱账清理与注销。
服务理念:
实操落地!以合规节税为主线,以股权顶层设计和交易结构设计为抓手,为企业设计低税负、低风险、高回报的财税方案,落地一套为企业高速增长、基业长青保驾护航的财税体系。
苏州坤信税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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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经理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896214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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