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司向个人支付款项时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只有在向个人支付其经营所得时不负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其余向个人支付的以下所得均有扣缴义务:(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财产租赁所得;(七)财产转让所得;(八)偶然所得。
那个人的经营所得包括哪些呢?包括以下的范围: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公司简介:
苏州坤信税务服务有限公司,由李勇等多位来自国内上市公司、大型民型企业集团的财务专业人士创建,自2011年成立以来,持续专注于合规节税落地实操和苏州大市范围财税人脉积累。
核心产品:
常年财税顾问、纳税风险评估、税局自查&稽查应对、财税合规全案咨询、股权顶层设计、交易结构设计、税收优惠政策申报、历史乱账清理与注销。
服务理念:
实操落地!以合规节税为主线,以股权顶层设计和交易结构设计为抓手,为企业设计低税负、低风险、高回报的财税方案,落地一套为企业高速增长、基业长青保驾护航的财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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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经理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8962148126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春华路普禧观澜南门4幢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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