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打算注销,让会计去注销税务登记,居然要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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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
公司办理税务注销的时候,自然人股东涉及到2种税目的个人所得税:
一种是股息分红所得的个税,另一种是财产转让所得的个税。
1、自然人股东的公司在注销清算时,如果存在未分配的利润结余,需要按照实收资本中自然人股东占比来计算股息分红所得的20%的个税。
税务局是看你注销申报的最后一期资产负债表上,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权益类项目的贷方余额合计数。
2、剩余资产减除股息分红(上面第1条计算的金额)后的余额,超过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这部分超过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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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五、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公司简介:
苏州坤信税务服务有限公司,由李勇等多位来自国内上市公司、大型民型企业集团的财务专业人士创建,自2011年成立以来,持续专注于合规节税落地实操和苏州大市范围财税人脉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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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财税顾问、纳税风险评估、税局自查&稽查应对、财税合规全案咨询、股权顶层设计、交易结构设计、税收优惠政策申报、历史乱账清理与注销。
服务理念:
实操落地!以合规节税为主线,以股权顶层设计和交易结构设计为抓手,为企业设计低税负、低风险、高回报的财税方案,落地一套为企业高速增长、基业长青保驾护航的财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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